近日,四川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通报了二十余起不文明行为,被“终身禁入”的16人中,最小的“受罚者”只有8岁。“8岁孩子被‘顶格处理’?”一时间引发网络热议。有网友支持基地的做法,认为小孩子也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有网友觉得处罚太重,应该给孩子一个机会;也有网友称,应该追究监护人的责任。
不可否认,现实中不少“熊孩子”已成为家庭、学校、社会的“三难管”,适当惩戒也是一种教育。但是,顽皮、叛逆是孩子的天性,未成年的他们既敏感又对社会充满好奇,进行教育时更要注意方式和尺度。
“禁入”并非个例
对不文明游客实行禁入,已经不是新鲜事。上个月,8名游客因擅闯亚丁景区未开发区域,被终身禁入该景区。此前,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也对多名不文明游客采取禁入措施,其中,私自向大熊猫活动区域投食、掷物等违规行为占多数。园区有成文的规定,大熊猫有国宝的“特权”,可当“终身禁入”加上“未成年”前缀,似乎又不那么“合情合理”。
“处罚是不是有点过?小孩子可能只是跟大熊猫‘分享’自己的玩具。”从事家庭教育工作的李女士了解完事件的原委,不由想起自己6岁的儿子。“前两天带他去动物园,看到大象他就激动地想把自己的大象玩具递过去。”李女士说,人的分享欲与生俱来,小孩对人和动物的界限感知没那么强,容易忽略自身行为的合理性,应该给个机会教育引导。“毕竟是个孩子,他可能不知道扔进去的玩具对动物有伤害。”张先生表示,“终身禁入”对成年人都算严厉处罚,何况对一个小孩子,他担心园方的“无情”会影响孩子今后的成长。
受访者并非都是“宽容派”。“该这么罚,不然不长记性。”“基地没毛病,大熊猫特殊需要严加保护,不能给不文明开后门。”温和的“严厉派”理解园方的做法,而激进的“严厉派”则认为园方还可以“再狠点”,把监护人也“拒之门外”。采访中,不少受访者认为规定不能只针对不文明的未成年人,他们的家长作为监护人同样“难辞其咎”,应该一并处罚。这点园方也曾考虑到。
去年4月,一位小朋友往大熊猫2号别墅室外活动场内抛掷塑料瓶;还有一个小朋友在大熊猫博物馆二楼处小便。随后,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进行了通报,认定两起不文明的行为都是在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发生,明显是监护人失责,对两位孩子的监护人进行了严厉警告。这则通报被很多主流媒体报道与转载,一瞬间这两名未成年人和家长全网皆知,网友直呼“脸丢得有点大”。
不过,新的问题随之产生。“未成年人不文明该不该‘丢人现眼’?”“家长作为监护人应该怎么管?”
批评也要“保护”
学生时代,人们对“通报批评”并不陌生,相比学校“点名道姓”“事无巨细”的“大字报”,园方“某某某”“备注年龄”的摘要式通报显然“收敛”了许多。家长们顾虑的,除了潜在的隐私泄露风险,更多还是“孩子被贴上‘禁入标签’后,会不会被身边的人嘲笑?”
最近,一位老师因在短视频平台上发布一条“给上课爱说话的学生戴‘小蜜蜂’扩音器”的视频而引发争议。视频里,一位学生因上课爱说话而被戴上老师的“小蜜蜂”扩音器。该视频被广泛转发,有网友效仿,当事学生的家长也在该视频下点赞评论。不过不久后,这位老师便在个人社交账号上发声称“迫于压力已选择离职”。而“压力”就来自部分家长的投诉,他们担心“过高的播放量会对学生造成影响”。
虽然这位老师曾表示“自己没有任何恶意,只是单纯地想分享治理课堂秩序的方法”,但把惩罚过程拍摄下来上传网络,本身也侵犯了未成年人的隐私,何况还是“丢人的事”,家长不买账也在情理之中。回到校外,虽然不是每个公共场所都会通报不文明行为,但在无数双眼睛下,任何的不文明都会被放大,孩子可以不懂,家长一定得明白。“有的家长抱着孩子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孩子能不学坏吗?”姚女士说,以前带11岁的弟弟出来玩,感觉自己更像在兼职“做环卫”。“弟弟有乱扔垃圾的毛病,吃完的零食袋随手一扔,我就帮他捡。”姚女士告诉记者,自从那次逛公园被弟弟惹烦,她让弟弟两只手都拿着垃圾逛了一下午,弟弟之后就知道找垃圾桶了,再没让她操过心。
“最受不了家长让孩子随地大小便的,明明厕所就在不远,孩子也不小了,多尴尬!”丁女士出门前有个“好习惯”,会跟孩子讲清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孩子比较腼腆,在外面我会主动了解她的需求,让她有需求提前说,避免事到眼前再手足无措。”丁女士说。
“出来玩我们家长也会对新鲜事物产生好奇,我走到哪都会看警示标语,不让做的一概不做,还要告诉孩子为什么不能做。”李女士说,因为从小就培养孩子的规则意识,现在在外面看到警示标语,女儿会主动“科普”。“以前无视现在疯找,都快成我的小宣讲员了。”最让李女士欣慰的还是女儿的“看娃本领”。“儿子一调皮,当姐姐的就去劝说,弟弟还真听姐姐话,给我减轻不少负担。”李女士笑着说。
不能“以罚代教”“以罚代管”
在“约束未成年人不文明行为,您更支持哪种方式”的问卷调查中,有66.67%的受访者选择“采取未成年人更易接受的方式”进行教育引导,而58.33%的受访者认为景区“增设标语提示牌,安排专人看管”效果更佳。由此可见,处罚过后,教育和引导同样重要。
“有些景区大人也是第一次去,不清楚规定,结果一个不注意成‘不文明’了,本身都不是故意的。”庞先生去年因为在景点跟儿子合了个影,被工作人员当众“大喇叭喊话”,还让删照片,后来才知道此处禁止拍照。“孩子喜欢喂小动物,看别人都在喂,我们也拿出吃的来,还没伸手就让工作人员没收了,我们才知道只能购买园区提供的食物投喂。”受访者韩女士理解园区出于保护动物健康的做法,同样也质疑园区不事先告知的“现管”是否合理。
也有受访者提起7年前全国首例因故意损毁自然遗迹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三清山巨蟒峰损毁案”,3名攀岩者爬巨蟒峰打26枚岩钉,被判赔偿600余万元,并分别处以六个月到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史上最贵岩钉”“上山打钉子下山进局子”等话题热议至今。
有受访者认为,别等不文明行为发生后才去重视,只靠处罚去教育、去监管,是亡羊补牢不是防微杜渐。加强宣传和管理,引导大家“自觉遵守”“自发约束”才是文明的开始。
“未成年”不是法外之地
一个家庭有一种教育方式,但无论年龄大小,在外面犯了错,社会的教育方式够简单也够直接。山东国曜琴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振彬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未成年人的法律行为后果承担第一责任人应为其监护人,其行为如果后果严重,应对其进行必要的警示教育,要求其监护人对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或对其监护人实施相应惩罚。
张振彬律师告诉记者,针对游客不文明行为,景区也有“黑名单”,进了“黑名单”也不意味着就被“一棍子打死”。根据相关规定,因监护人存在重大过错导致被监护人发生旅游不文明行为,将监护人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形成后,根据被记录人采取补救措施挽回不良影响的程度、对文明旅游宣传引导的社会效果,经评审委员会审议后可缩短记录期限。因此,监护人可以依据上述暂行办法的规定,向旅游主管部门进行申辩;同时也要积极采取补救措施挽回不良影响,争取对处罚期限进行动态调整。张振彬律师认为,从教育子女的角度出发,即便监护人“扛下所有”,也要让被监护人清楚“代价”是什么,让他们知道“疼”,以后才能不去“碰”。
市民 李女士
我带孩子出来玩会注意警示牌,不允许做的都告诉孩子,让她加深印象。不是每个地方都有标识提醒,还得靠自觉。我倡导自发遵守、自发约束,对待不文明行为视严重性进行处罚。孩子年龄小是非观还不成熟,需要社会教育,即便处罚也是罚他们的监护人。家长平时要以身作则,给孩子起榜样作用。
市民 张先生
调皮好奇是孩子的天性,有些行为看似“不文明”,并非孩子有意而为。公共场所管理者应该多设置一些针对孩子的宣传内容,家长耐心引导,给孩子成长进步的空间。出现问题只让孩子去承担责任,对他们的身心也是一种伤害。每个家庭对孩子的教育方式不一样,还是要多尊重、多包容。
市民 丁女士
公开的规定如有违反,怎么处罚都不过分,处罚力度大了才能起到警示作用。不是所有家长都会教育孩子,有的家长觉得“无所谓”不去管,真让孩子承担后果了又不情愿,对孩子也是一种误导。承担责任不分年龄,对于个别“熊孩子”,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出门前家长就该跟孩子沟通好。
微观点
细化规则分类处罚
极目新闻
园区的处罚虽然不属于法律上的行政处罚,不会记入档案,也不会对其后期的升学、考公等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但公开通报也是惩处的一环,可能给孩子带来较重的心理压力,甚至埋下“网暴”的隐患。因此,在处理此类事件时,应充分考虑孩子的年龄、认知能力及成长阶段的性格特点,避免过度处罚。
鉴于不同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其认知能力和行为控制力存在明显差异,与其死守一个有争议的处罚决定,基地就此不妨细化管理规则,对于未成年人的违规行为,根据不同年龄段及行为性质实施分类处理和处罚,不仅能有效避免类似争议的发生,还能更好地促进公众对规则的理解与遵守。
出门在外一定要带上“文明”。家长应积极承担起孩子的教育责任,以身作则地遵守社会公德,帮助孩子从小树立正确的规则意识,以规范有礼的行为维护公共秩序,用教育和引导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规则不应为年龄让步
红网
年龄不能成为违反规则的借口,规则不能为年龄让步。如果因为年龄小就对其不文明行为网开一面,那么规则的权威性将大打折扣。同时,长此以往,孩子们可能会养成无视规则的不良习惯,这对他们的成长也极为不利。
在实施处罚的同时,我们也不能忽视教育的作用。对于未成年人来说,他们可能对自己的行为后果认识不足;因此,家庭、学校和社会各方都应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文明教育,让他们从小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做文明事,当文明人”。
当我们强调规则不为年龄让步时,并不是要对违反规则的人进行多么苛刻的惩罚,而是要通过严格执行规定,让人们树立起对规则的敬畏之心。违反规则的行为不仅不文明,也破坏了社会的公序良俗;规则是为了保障每个人的权益而存在的,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规则之上。无论是8岁的儿童还是70多岁的老人,规则面前人人平等,年龄不能成为违反规则的理由。只有当我们每个人都自觉遵守规则、尊重规则的权威性,我们的社会才能更加和谐、有序。
神回复
网友@搜神寄: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文明教育得从小抓起。
网友@云之角:未成年不是免罪金牌,应该教育引导,分类处理更合理。
网友@番茄哥哥:如果校园暴力和霸凌也不能因为未成年网开一面就好了。
网友@诗意江湖: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既然父母不能教好,那就要让社会来教。
新视界
宽容不是纵容家长不能“啥都扛”
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威廉·戈尔丁曾说:“一个孩子,在没有制度约束和惩罚机制的情况下,很容易做出野蛮的举动,生物性中的恶,便倾泻而出,并产生巨大的破坏力。”虽说用“野蛮”“恶”“巨大破坏力”形容个别“熊孩子”的不文明行为有些夸张,但现实是,无休止的纵容的确会种下“恶果”。只不过“恶果”长成,目光却更多聚焦在了他们的家长身上。
传统教育中,“养不教父之过”深入人心。不只是“熊孩子”,不谙世事的未成年人犯了错,舆论矛头也直指家长:“溺爱”“惯坏”“不称职”铺天盖地,家长有时也不明所以,感觉自己“无辜躺枪”。生气无奈过后,家长们习惯来一波“孩子还小”“以后就改了”的自我安慰,默默“扛下所有”。久而久之,未成年人不文明行为一出现,人们自然会产生“什么家教”“找他爸去”的意识。可“闯祸”的人,没有处罚,没有“损失”,真能认识到错误并改正吗?
每一次家长和社会的宽容,并非都能换来知错就改,极个别人甚至会变本加厉,只因他们觉得“我未成年,你拿我没辙”,于是“好了伤疤忘了疼”,转头忘了不痛不痒的批评说教,继续我行我素。
“宽容”跟“颜色”都要有度。不罚本人,对“熊孩子”只是一次“低成本”的试错;罚得太过,孩子的身心遭受打击,也可能带来更严重的后果。惩戒只是手段,不是目的;宽容不是纵容,是改过自新的机会。要让未成年人知道,现在的约束,是为了以后的自由,他们总有承担责任的那一天。家长能力再大,也有替孩子“扛不下”的事情。与其“担惊受怕”,不如忍一时之痛掐掉未成熟的“恶果”萌芽,才是根除“未成年不文明”最有力的教育方式。
本文链接:惩戒“熊孩子”,“手”要抬多高?http://www.llsum.com/show-5-3590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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