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2月11日电 瑞联新材11日盘后公告,公司离任高级管理人员乔木于12月8日收到陕西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乔木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乔木作为瑞联新材原副总经理,于2022年1月提前离任,原定任期至2024年8月2日结束。乔木于2023年2月1日-2023年12月4日期间合计减持公司股票4362股,较其本年度可减持公司股票数量超出1500股,超额减持金额为54391.65元。
陕西证监局指出,上述减持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以下简称《减持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根据《减持规定》第十四条,陕西证监局决定对乔木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12月8日盘后,瑞联新材发布《关于离任高级管理人员超比例减持公司股票暨致歉的公告》称,乔木因对减持规则理解有误,于2023年2月1日-2023年12月4日期间超比例减持了公司股票。
据公告,乔木承诺将尽快购回超比例减持部分股票,并承诺将超额减持的股份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
公开资料显示,瑞联新材专注于研发、生产和销售专用有机新材料,主要产品包括OLED材料、单体液晶、创新药中间体。公司成立于1999年4月,2020年9月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
企业经营方面,2023年前三季度,瑞联新材营收、净利双降。其中,营业收入为9.32亿元,同比减少21.6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805.71万元,同比减少53.12%。
二级市场上,瑞联新材11日收涨2.83%报37元/股。(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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