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2月16日电 欧圣电气16日盘后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钱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警示函》)。
据《警示函》,2022年4月28日,欧圣电气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2年10月31日至2023年4月12日期间,欧圣电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金额最高达7.58亿元,超出董事会审议额度1.08亿元。对于上述事项,欧圣电气未及时履行审议及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3年4月14日才召开董事会予以补充确认并对外披露。
江苏证监局指出,欧圣电气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第八条第二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钱勇作为欧圣电气时任董事会秘书及财务负责人,未能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欧圣电气及钱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同日,深交所网站发布《关于对苏州欧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指出,根据江苏证监局的《警示函》及欧圣电气披露的公告,欧圣电气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超出审议额度情形,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第1.4条以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2年修订)》第1.3条、第6.1.2条、第6.3.5条的规定。
企业网站信息显示,欧圣电气成立于2009年,2022年4月22日在深交所创业板挂牌上市。公司主要产品为小型空压机、干湿两用吸尘器、工业风扇以及其他创新型清洁设备和空气动力设备。
企业经营方面,2024年前三季度,欧圣电气实现营业收入13.06亿元,同比增加56.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5亿元,同比增加 47.96%。
二级市场上,欧圣电气16日收涨0.92%报29.5元/股。(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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