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3月21日电 日前,香港证监会披露,个人投资者杨得心因通过非法卖空进行证券欺诈被判监禁18个月。
据悉,这是首次有人在非法卖空的个案中,因涉及证券的交易中意图欺诈,使用具有欺诈或欺骗性质的计划,就《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00条下的罪名而被定罪。
来源:香港证监会网站此前的案情披露显示,杨得心在2020年5月28日向其经纪行雅利多证券有限公司递交了一份交收指示表格,显示她在另一家经纪商持有1500万股在香港上市的奥 中国集团有限公司(奥 )股份,但实际她并未持有相关股份。该经纪行受到误导,允许杨得心在宣称的股份转让交收前沽售奥 股份。
杨得心在递交交收指示表格及在沽售奥 股份时,并未持有任何股份,其就奥 股份进行非法卖空后,便着手以较低价格买入相同数量的股份,以在同日填补空仓,因此获取了约60.26万港元的非法利润。
香港证监会法规执行部执行董事魏弘福表示:“本案源自一宗复杂的‘唱高散货’案件调查,发现有人涉嫌在股价大跌前一刻,通过非法卖空进行证券欺诈。案件的裁决向市场参与者传达了一个清楚而强烈的警示,表明证监会对任何形式的市场不当行为都抱持零容忍态度。证监会将加倍努力打击市场不当行为,以维护本港市场的廉洁稳健,并为香港维持一个公平的投资环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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