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陕西都市快报】;
毒品祸害无穷
今天(6月26日)
是国际禁毒日
日前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开宣判了两起涉毒案件
男子购买海洛因
掺料加工后向他人贩卖
2023年,李某将购买而来的毒品海洛因掺料加工之后向他人贩卖,同年3月,李某将分包后的毒品海洛因带至西安市碑林区某家属院内,向祁某出售,李某间接收款15000元。半个月后,公安机关将李某抓获,之后以贩养吸的祁某也被抓获。经查,祁某半年内又向其他吸毒人员贩卖海洛因数十次,共计收款98000元。法院审理认为,李某、祁某明知是毒品而贩卖,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
审判长:“被告人李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祁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李某违法所得一万五千余元,祁某违法所得九万八千元,依法予以追缴。”
男子租用民房制造冰毒
2021年3月,韩某在兴平市某村租用民房,制造冰毒,以每克200元价格向杜某出售,获取毒资约26000元;之后杜某以每克450元价格,分别向田某、雷某、杨某贩卖,获取毒资56000余元,几人经手后,部分用于自己吸食,部分再次加价贩卖。
2021年6月,韩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在其租用的民房内查获成品、粗制冰毒共计2.487千克。据交代,公安机关陆续抓获其余5人。经法院审理,6人因贩卖毒品罪被判处七年以上不等的刑罚。
审判长:“被告人韩某犯贩卖、制造毒品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杜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十万元,被告人田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十万元。”
来源:陕西都市快报 中国新闻网
记者:佘燕峰
本文链接:韩某,死刑!李某,无期徒刑!西安中院公开宣判http://www.llsum.com/show-5-2030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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