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6月21日电 据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24年6月21日,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国石油”)原党组副书记、副总经理徐文荣受贿一案。
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1998年至2023年,被告人徐文荣利用担任石油地球物理勘探局副局长兼国际勘探部总经理,中国石油集团东方地球物理勘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党组成员、党组纪检组组长、副总经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党组副书记、副总经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党组副书记、副总经理,中央企业专职外部董事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设备采购、企业经营、职务晋升等事项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329万余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徐文荣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徐文荣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徐文荣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群众三十余人旁听了庭审。
2023年6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徐文荣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4年1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徐文荣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徐文荣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官迷心窍、权欲熏心,热衷政治投机,为谋求职务晋升结交政治骗子,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安排亲属在国有参股企业挂名领薪;毫无纪法底线,擅权妄为,靠石油吃石油,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职务安排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徐文荣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徐文荣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同月(2024年1月),徐文荣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辽宁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徐文荣作出逮捕决定。
2024年4月,徐文荣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辽宁省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已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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