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周潇枭 北京报道 12月23日,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建立促进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激励约束机制汇报等。
会议指出,要发挥转移支付对地方高质量发展的引导作用,安排激励资金向税收贡献大、收入增速较快的地区倾斜。要科学规范抓好机制的实施工作,鼓励各地通过高质量发展涵养税源,增强地方发展主动性和财政可持续性。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明确指出,要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其中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建立促进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激励约束机制。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主任何代欣对记者表示,传统意义上,大家对转移支付的理解往往指的是均衡性转移支付、用于财力平衡,这次政策设计则主要面向那些有经济增长潜力和经济增长能力的地区,是转移支付工具的一次重要创新。
东北财经大学原校长吕炜表示,建立促进高质量发展转移支付激励约束机制,要紧紧围绕“促进高质量发展”这一目标任务。要做好激励和约束,既要为地方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也要通过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风险控制,实现经济与财政的有机结合和良性互动,要促进正向激励,调动地方财力改善的积极性。要兼顾发展和平衡,新形势下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要按照客观经济规律调整完善区域政策体系,发挥各地区比较优势,加快构建高质量发展的动力系统,增强中心城市和城市群等经济发展优势区域的经济和人口承载能力,增强其他地区在保障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边疆安全等方面的功能,形成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要统筹当前和长远,既要有力防止短期冲击演变成趋势性变化,维护关键领域经济安全,也要强化国家重大战略财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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