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2月20日电 “北京交通”微信号20日消息,因出租、承租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北京2个小客车指标被通告作废,4人小客车指标申请3年内不予受理。
近日,北京市机动车调控管理办公室发布2则通告。
截图来源:“北京交通”微信号(下同)具体看,经司法机关调查确认,王*胜(身份证号码:1526341977********)、王*海(身份证号码:3701211972********)存在违反《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出租、承租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的行为。
依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96号)和《<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北京市机动车调控管理办公室采取如下处理措施:
一、作废王*胜名下案涉小客车(原号牌号码:京A3FF32)的相关小客车指标;
二、三年内(自2024年12月13日至2027年12月12日)不予受理王*胜、王*海提出的小客车指标申请。
经北京市公安机关调查确认,张*(身份证号码:3412211984********)、班*海(身份证号码:3724011973********)存在违反《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出租、承租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的行为。
依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96号)和《<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北京市机动车调控管理办公室采取如下处理措施:
一、作废张*名下案涉小客车(原号牌号码:京QU2Y98)的相关小客车指标;
二、三年内(自2024年12月13日至2027年12月12日)不予受理张*、班*海提出的小客车指标申请。(中新经纬APP)
本文链接:北京2个小客车指标作废,4人3年内申请不予受理http://www.llsum.com/show-4-1455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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