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2月8日电 据深圳证监局网站7日消息,深圳证监局对深圳市前海钻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宋健铭、马帅、曲亮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来源:深圳证监局网站
经查,深圳市前海钻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钻盾资产或公司)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未按照合同约定如实向投资者披露可能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信息、未妥善保存部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方面相关资料的情形,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以下简称《私募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
宋健铭于2016年12月1日起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至2018年11月30日离职,对公司未妥善保存部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方面相关资料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马帅于2019年9月23日至2021年1月8日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对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如实向投资者披露可能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信息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曲亮于2021年1月8日至今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对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如实向投资者披露可能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信息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依据《私募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钻盾资产、宋健铭、马帅、曲亮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天眼查APP数据显示,钻盾资产成立于2015年,位于广东省深圳市,注册资本为1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曲亮。公司经营范围涉及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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