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2月8日电 据“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号消息,2023年12月8日,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海南分公司原党委书记、副总经理赖建明受贿一案。
来源:“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号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赖建明利用担任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海南分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及个人在工程项目、职务变动、产品供应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49.5万元。检察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赖建明的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赖建明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赖建明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今年6月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赖建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南航集团纪检监察组和贵州省黔东南州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10月2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赖建明被开除党籍。
据通报,经查,赖建明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炒房谋取巨额利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严重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决策担保造成重大损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发包、工程项目进度款拨付和竣工验收决算、机供品采购、职务提拔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罪。
赖建明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职务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影响极坏,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南航集团党组研究,决定给予赖建明开除党籍处分;经南航集团纪检监察组研究,决定按规定取消赖建明相关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由贵州省黔东南州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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