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2月29日电 29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网站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被罚款435万元,人保寿险柳州市分公司被罚款50万元。另有多人被警告并处罚款。
具体来看,上述当事人涉及的违法违规事实包括:团单加保未确认应收保费和保费收入;长期险超宽限期应冲回未冲回应收保费和保费收入;通过业务展期方式变相销售已停售保险产品;通过后台修改核心业务系统数据;意外险手续费率超预定附加费用率;养老年金保险实际红利分配方式与备案不一致;补充团体医疗保险协议收益率超保险合同约定;委托无资质机构开展保险代理业务。
依据相关规定,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对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罚款435万元,对人保寿险柳州市分公司罚款50万元,对于 (时任人保寿险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对沈哲华(时任人保寿险收展业务部(后更名为服务营销业务部)副总经理)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对原俊(时任人保寿险运营管理部总经理)警告并处罚款6万元,对谢怡刚(时任人保寿险信息科技部总经理)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对邹奕(时任人保寿险精算部副总经理)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对李深晓(时任人保寿险柳州市分公司副总经理)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对王聪(时任人保寿险电子商务部副总经理)警告并处罚款20万元。
来源: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网站
(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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