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月11日电 浙江证监局网站11日披露的信息显示,嘉兴诚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绍兴宏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宁波正平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北京鲁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等4家资产评估公司被出具警示函。
来源:浙江证监局网站
具体来看,经查,上述4家公司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未按规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以上行为违反了《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52号)第六条、第十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五条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4家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天眼查APP数据显示,嘉兴诚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企业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马晓峰。
绍兴宏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企业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张明敏。
宁波正平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企业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刘兰。
北京鲁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企业注册资本2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赵万钧。(中新经纬APP)
本文链接:4家资产评估公司被警示:证券服务业务未备案http://www.llsum.com/show-3-617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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