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2月27日电 金河生物27日盘后公告,近日,公司收到内蒙古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警示函》)。
《警示函》显示,经查,2022年1月至2023年底,金河生物高管路漫漫、刘迎春、王治生、菅明生、云喜报、关映贞,监事姚建雄累计向公司借款400.5万元,构成关联方资金占用。
内蒙古证监局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第三条、第五条第二项的规定,路漫漫等7人是上述行为的直接责任人,董事长王东晓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内蒙古证监局决定对金河生物、王东晓,路漫漫、刘迎春、王治生、菅明生、云喜报、关映贞、姚建雄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开资料显示,金河生物是一家生产和销售饲用金霉素及动物保健品为主的民营控股企业,主营业务为药物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销售。
二级市场上,金河生物27日收涨3.21%报3.86元/股。(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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