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复核※
根据我市相关工作规定,考生获知本人成绩后如有异议,可于1月29日10时至1月30日12时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
考生办理成绩复核申请时,须登录招考资讯网,通过本人的成绩查询账号进入成绩复核系统,提出复核申请,并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复核费用。
复核内容包括考生个人相关信息,是否考生本人答卷、是否有漏评、小题得分是否漏统(登)、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等。根据相关规定,成绩复核时不重新评分,不提供考生答题卡查阅。
市高招办本着对考生负责、对高校选拔人才负责的原则,实施成绩复核工作,复核结果将在申请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通过成绩查询系统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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